然而,当我们将贝多芬的晚期创作分为四个板块:奏鸣曲与四重奏、《迪亚贝利变奏曲》与两套钢琴小品、《第九交响曲“合唱”》、《庄严弥撒》的时候,一种有趣的局面就产生了。不难发现,在单纯的器乐作品这块,奏鸣曲与四重奏可说是晚期贝多芬风格的标志物,那个玄妙的世界在其中体现最为充分。即便在“亲切可人的”器乐作品,如《钢琴小品》Op.126中,音乐潜藏的深度依旧引人沉思。而在另一边,是有声乐参与其中的作品,贝多芬是否通过文字(唱词部分)明确提示了音乐的含义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贝多芬的晚期创作中有两部旷世巨作:《庄严弥撒》与《第九交响曲》,后者是有人声参与的交响曲,前者是贝多芬最后的宗教音乐,它们巍然屹立于一种“对立统一”的微妙关系中。对贝多芬的作品而言,音乐往往是含义即在于乐思本身。但是,情况在《第九交响曲》中有所不同,末乐章的合唱部分宣告并讴歌了人类的欢乐,只要我们不将这部分与全曲割裂开来,就势必会明白前三个乐章是有关人类生命与苦难的思考。
看看作曲家如何在末乐章带入声乐部分,他首先引用了前三个乐章的旋律,人声出现时,则是:“喂,朋友,不要这样的声音,让我们唱起更愉快、更欢乐的歌!”如此一来,“人”的概念就贯穿于全曲当中,对于有声乐参与的第四乐章和无声乐参与的其他乐章来说并无分别。这意味着,人声固然不在从属地位,但也并不处于核心位置,即便它提示了音乐内容。那么在另一部声乐作品《庄严弥撒》中,情况又是如何呢?与《第九交响曲》恰好相反,文字部分占有压倒性的地位,从始至终,音乐完全为文字内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