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信奉西方民主理念、以公开合法活动为张本、追求议会民主政治的政党,民盟以这样的方式停止活动,虽引起盟内一些人的批评和非议,惟实无可厚非,因为民盟本非武装集团,无力抵御国民党的镇压,其领导人有责任为普通盟员的人身安全负责。经过民盟领导人与国民党的交涉,虽然不能避免国民党宣布民盟为“非法”,不能完全避免国民党对民盟成员个人的打击迫害(黄炎培的儿子、民盟盟员黄竞武亦于国民党失守上海前夕遇害),但毕竟使盟员的人身安全得到一定的承诺,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何况,民盟及其领导人并不因此而失去对民主的信念与追求。民盟主席张澜声明,停止活动为“迫不得已”,声明“个人对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之信念及为此而努力之决心绝不变更”,希望全体盟员“继续为国家之和平民主统一团结而努力”。其后历史的发展表明,民盟仍不失为在中国实现和平、推进民主的重要力量。
国民党镇压民盟的事实证明了中共对中间势力及其党派在中国的历史命运的判断,如周恩来所言:“民盟由于抗战特别由于政协的机缘,客观上一时造成了他在全国的第三党地位,使他中间许多领导人物代表着中产阶级的想法,企图在国共对立的纲领之外,寻找出第三条道路。但一接触到实际斗争,尤其是内战重起,就使他只能在靠近共产党或靠近国民党中选择道路,而不能有其他道路。”国民党对民盟的镇压,固然使其统治少了公开的批评者,舆论也更为一律,但在政治上大大丢分,严重影响其极力对外展示的“民主”形象,并未获得多少实际的利益,反使民盟此后更义无反顾地站在中共方面,增加了反对其统治的力量。而在民盟被国民党宣布为“非法”以后,所谓中间路线、第三条道路的理论与实践不复战后曾有的声势,在国民党打出的三民主义旗号而声誉江河日下之时,中共主张的新民主主义便日渐成为多数人惟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