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清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是清代官修的一部全国性的历史地理总志。该书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开设“一统志馆”着手纂修算起,前后共修纂过三次。第一次修于康熙二十五年,最初由内阁学士徐乾学主持,后来徐乾学因罪免职,编纂工作一度停顿下来。雍正七年(1729年)敕令各省纂辑通志,“上诸史馆,以备一统志之采择”[11]。在朝廷诏令下,各省通志编纂进度加快,《一统志》的纂修随之恢复。乾隆六年(1741年),畿辅、盛京、山东、山西、河南、湖广等省十七部通志相继修成。乾隆九年(1744年),《一统志》也最后成书,共342卷。其编排次序是按省分述,先有概述及图表,再分别记述一省之内的建置沿革、形势、职官、户口、田赋、名宦。省以下再以府、州分卷,记述一府或直隶州之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寺观、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释、土产共21门。所记时间自清初开国至乾隆八年(1743年)。其体例虽多依仿《大明一统志》,但较之于元明两代一统志,内容充实,考证精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