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如果对方犯的不是原则性错误,或不是正在犯错误的现场,我们就没必要“真枪实弹”地批评。我们或者不指名道姓,用温和的语言,只点明问题;或者是用某些事物对比、影射,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点”到为止,从而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即可。
俗话说,批评的话最好不超过三四句。会做工作的人,在对人批评教育时,总是三言两语见好就收,不忘给对方留下一定的余地;然而有些人就不是这样,他们总是不肯善罢甘休,非要将对方批评得体无完肤不可,结果是过犹不及,往往将事情推到了反面。
一般来说,批评要适可而止,没有必要非置对方于死地。因为我们批评人的目的是为了救人,为了帮助人。一个人犯了错误,我们对这个错误提醒一下就行了,再翻来覆去地批评就没有必要了。将过去的错误多次批评,总是纠缠不休,不仅于事无补,而且也显得有些愚蠢。
通常情况下,在批评他人时要做到点到为止,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态度应温和
常言道:“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对于被批评者而言,即使你的批评再中肯,无疑也会使其自尊心大大受挫。尤其是一些领导在批评时不讲究方式方法,往往导致被批评者反感甚至无名火起,不仅对工作没有帮助,反而影响了工作。因此,在批评他人时,首先应该态度温和,尽量在不伤害对方自尊心的前提下作出适当的批评。否则,只会让对方难以接受,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