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官吏佩印状况
今官吏之印,皆函于匣。古印皆佩于肘,刻刻不离。自战国以迄魏晋皆然。由今思之,凡印皆金质,终日系肘上,有妨动作,甚可笑也。
周之时官吏有符节,不见有印。至战国始有之。《史记·蔡泽传》:“怀黄金之印。”《苏秦传》:“佩六国相印。”《张耳陈馀传》:“乃脱解印绶,推予张耳,耳不受。陈馀如厕,耳乃佩其印。”
《高后纪》:“禄乃解印属典客。”夫曰佩、曰解,可证印无时不系身也。此官吏也。又,《汉书·霍光传》:“乃即持昌邑王手,解脱其玺绶,扶王下殿。”昌邑王故为天子,由是可证天子亦常常佩印。此等习惯,至晋而未已。《世说》“周曰:‘今年杀诸贼,当取金印如斗大,系肘后。’”是其证。至隋唐,此等习惯遂已。
古拜某官即与某官印以为信,不似后世受代始有印《汉书·朱买臣传》:“初,买臣待诏,常从会稽守邸会稽官吏至都住所。者饭食,及拜太守,买臣衣故衣,怀印绶,步归郡邸。
值上计时,会稽吏方相与群饮,不视买臣。买臣入室与共食。
食且饱,少见其绶,守邸怪之。前引其绶,系印带。视其印,会稽太守章也。守邸惊出,语上计掾吏,群相惊骇。”是可证甫拜官即给与新印;到官后方收前太守印,缴京师或销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