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考察社会有机体的四种角度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一个以人的活动为内容,包括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以及人类自身生产在内的总体结构,是一个动态地展开各种社会关系如何运动,并最后凝聚于人本身发展的宏大的社会发展理论。
唯物主义历史观首先从结构的角度把社会有机体分解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认为经济基础是社会有机体的“骨骼”系统。上层建筑则是“血肉”系统,并以生产方式的发展为主线显示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以经典的形式表述了这一发展图式: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