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与情感快适度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朱熹在《诗集传序》中作了如下解释:“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从表面看,孔子的评语是说,《关雎》作为一首描写爱情的诗,写欢乐与哀怨都很有分寸,写欢乐不过是琴瑟钟鼓,不涉于淫荡,写哀怨不过是寤寐反侧,不伤于和正,既把欢乐与哀怨的情绪充分地抒写出来了,又符合礼义道德之规范,防止了过与不及;从实际上看,它反映了孔子的一条重要的诗学原则和审美标准。孔子对此,多有论及。如:“温柔敦厚,诗教也。”(《礼记·经解》)“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所谓“思无邪”是说《诗经》“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于正”。(刘宝楠《论语正义》)再如,孔子对他认为淫荡过度的郑声加以排斥,《论语·卫灵公》中写道,“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武》,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孔子对流行于郑国地区的新音乐不能不加以排斥,因为这种音乐对他来说是淫荡过度,不符合礼义的要求,伤于和正。由此不难看出,无论是他的诗教要求,还是他褒奖《诗经》的“无邪”,贬斥“郑声”的“淫荡”,其中都暗含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