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该案才正式开始审理,此时贾巴里的罪名已经变为一级谋杀。警方向法院提供了不少证明贾巴里有罪的证据,如在其家中发现的刀具和贾巴里自己承认在前一天购买了刀具并刺了萨班迪一刀的证词。除了这些,公诉人还强调,如果贾巴里没有犯罪,为什么要逃离案发现场?萨班迪又为什么要追逐她呢?同时,他们还指出,两人之间不存在商业关系,因此认为贾巴里的强奸指控无效,至于贾巴里交代的“当时还有第三人在场”也无法被证明。最致命的证据是一条贾巴里发给朋友的短信,其中提到:“我想我今晚会杀了他。”在警方看来,这证明贾巴里是有预谋的杀人。
他们观点遭到了辩护方律师的申斥。他们指出,警方有意忽略了贾巴里无罪的证据,并指出这些比证明其有罪的证据要多得多。首先,警方忽略了萨班迪在中途去药店购物的举动,后经证实,他购买了避孕套和安眠药,在公寓中发现的果汁里也检测出了安眠药的成分,这就足以证明萨班迪打算迷奸。死者的死因是出血过多,造成这种结果的并非是贾巴里这一个因素,还有受伤后的追逐和延误送医两点,在被强奸的情况下实施反击这完全合情合理,贾巴里之后的逃离行为也证明她无意杀死对方,她甚至没有销毁凶器。至于那条短信,是贾巴里与父亲争吵后对后者的抱怨,因为父亲经常会在喝醉酒后殴打妻女。而那些贾巴里的认罪口供,律师认为完全有可能是被屈打成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