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审判人员回来就座。庭长快速地向陪审团念了一系列问题。我听到有“犯有杀人罪”……“预谋犯罪”……“可减轻罪行的情节”。陪审员都出去了,我也被带到一间小屋等待。我的律师前来看我,他的话特别多,跟我说话表现出空前的信心和亲热的态度。他认为整个案件会完事大吉,我坐上几年牢,或者服几年苦役,事情也就了结了。我问他,万一判得太重,是否有机会上诉撤销原判。他回答说不可能。他的策略是辩方不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免引起陪审团的反感。他还向我解释说,不能随随便便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我觉得这是显而易见的,也就接受了他的观点。冷静地考虑一下,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如此,那又得无谓耗费多少公文状纸。“不管怎样,”我的律师又对我说道,“上诉的路是通的。但是我确信,一定会从轻判决。”
我们等了很久,估计有三刻钟。终于响起了铃声。我的律师同我分手时说道:“陪审长要宣读对控辩双方辩论的评语。要等宣读判决词的时候,才会让您进去。”一阵开关房门的声响。一些人奔跑着上下楼梯,听不出离我远近。继而,我听见审判庭里一个低沉的声音宣读了什么。铃声再次响起,隔离室的门已然打开,迎面袭来的是法庭的寂静,一片沉寂,我看到那个年轻记者避开目光时所产生的奇异感觉。我没有朝玛丽那边望去。时间不容许,因为庭长用一种怪异的方式对我说,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我将在广场上被斩首示众。我这才觉得明白了我在所有人脸上所看到的表情。我相信那是一种敬重。法警对我的态度格外和蔼。律师的手按住我的手腕。我再也不想什么了。庭长却问我,有没有什么话要讲。我想了想,随后便答道:“没有。”于是,就把我带出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