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的健康丝毫未见恢复,相反,却明显地坏下去。我面如死灰,骨瘦如柴,脉搏跳得可怕,心跳加速,常常感到胸闷,到后来,虚弱得几乎不能动弹,稍走快点便喘不上气来,一弯腰就头晕,手无缚鸡之力,像我这么好动的人,什么也干不了,真是遭大罪了。肯定这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神经过敏,这是幸福的人的毛病,也正是我的病。我常常无缘无故地落泪,树叶和鸟的声响也能吓我一跳,生活宁静安适,情绪却不稳定,这一切都表明我对可以说是让我多愁善感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的那种舒适的厌倦。我们很少是生来就为在世间享福的,所以当心灵或肉体不同时受折磨时,就必须让其中的一个受折磨,这一个的良好状态几乎总要有损于另一个。当我可能美美地享受生活时,我那糟糕的机体便阻止我去享受,而且你也说不出你到底哪儿有毛病。后来,尽管我已垂垂老矣,真的患了一些严重疾病,可我的身体反而恢复了活力,以便更好地感受自己的不幸,而且,我现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已届六十,垂暮之人,各种疾患缠身,但我却觉得,这受苦的晚年,体力和精神比青春年少、享受真正幸福时更加充沛。
后来,在顺便读了点生理学之后,我开始研究起解剖学来,并反复琢磨构成我机体的多种零件及其运动,准备着每天都能从身上找出许多毛病来。我远没有对我的半死不活感到惊奇,而是对我还能活着觉得诧异,而且我每看到对一种疾病的描述时,便认为说的就是我。我敢肯定,即使没有病,研究了这该死的学问之后,也非病不可。由于我在每种疾病中都发现我的病征,所以我以为自己什么病都有,而且还染上了一种我原以为自己没有的更加严重的疾病:治病癖。凡是读医书的人,都难免要患此症。我由于反复研究思考、比较,便想象我的病根是心脏上长了息肉,而且萨洛蒙似乎对这一想法也挺震惊。按理说,我应该根据这一判断坚持我先前的决心。我没这么做。我绞尽脑汁去想怎样才能治好心上的息肉,决心进行这种不可思议的治疗。在阿内去蒙彼利埃参观植物园并看望其技师索瓦热时,有人告诉他菲兹先生曾治好过这样一个息肉,妈妈想起了此事,并告诉了我。我闻听,立刻想去找菲兹先生看病,治好病的希望使我重新鼓起了勇气和力量跑这一趟。日内瓦带回的钱正好可以当盘缠。妈妈非但没劝阻我,反而敦促我去,因此我便前往蒙彼利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