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种与各学科课程领域有本质区别的新的课程领域,是我国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的结构性突破。活动课在历经20多年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后,在学校教育中终于有了较为正确的定位,它的重要性逐渐显露,因此,在课程结构中的地位也越来越明确。
(三)完全国家课程的结构体系逐渐打破
第一代课程结构的高度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完全由国家规定课程,并且课程之间统一组织,课时比例等方面都要由国家决定,如果地方有需要修改的方面,还要报请中央,直到同意修改。这种课程结构支撑了我国学校课程30多年的发展,它的弊端也渐次显露。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我国对义务教育课程结构进行全面改革。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改变课程过于集中、统一的状况,长期的改革试验使人们认识到课程只有不断适应地区特点才能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于是,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在义务教育阶段首次设置地方课程。然而,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地方对这种课程形式的认识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所以,很多地方课程只是形式而已,并且这一阶段国家对地方课程的课时安排比较有限。因此,第二代课程结构在打破国家课程结构体系方面只是做了政策上的转移,而在观念和实施方面还缺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