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对自己的性格、天才、财富感到满意的人,几乎都想让自己显露于世人面前,并获得人们的爱与赞美。很明显,虚荣心或者名誉欲的原因,也就是成为骄傲或者自负的原因的那些性质与条件;我们总是要炫耀于人的,是我们自己最为自豪的那些特点。然而,设想爱与尊重不是同骄傲一样由同一性质产生的(它们的差异仅在于这些性质是与他相关,或者是与我们相关),那么这种进行方法将是极其荒诞的,并且人们也无法期盼每个其他人的情绪与他们自己全部的情绪彼此相反。诚然,几乎没有人能形成极其准确的情感体系,或是考究它们一般的本质与相似关系。然而,纵然我们在哲学中没有很大的进展,在这一方面我们也不会有特别多的错误,平时的经验和一种预感就足以指导我们;借着我们自己内心的直接感觉,这种经验和预感就告诉我们,何种东西将会对别人产生作用。既然爱或者恨也能够由产生骄傲或者谦卑的那些性质所引起,因此在证明一种独立于情感之外的快乐或痛苦由前面一组情感的原因所产生时所用的一切论证,显然,也同样能够适用于后面一组情感。
第二节 关于证实这个体系的几种实验
依据这些论证,对于有关的印象与观念之间那种推移过程,我已经得到一个结论;没有人在充分衡量这些论证以后迟疑且不赞同那个结论,尤其是由于这个原则本身是那么的自然与简易。但是为了让这个体系在爱与恨和骄傲与谦卑两方面毫无疑问,我们能够对这些全部情感做一些新的实验,同时回忆一下我在前面所阐述的一些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