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内,经鉴定,那块包着报纸和胶带的方砖的确是凶器,上面的血液和皮肤组织也属于死者,警方甚至拿这块砖去找那个砖“失窃”的店铺老板问询,对方也根据里头的报纸文字证实是他的砖。
可惜,装砖的袋子未发现任何线索,没有指纹或其他痕迹,袋子也只是普通的超市出售塑料袋,全国都能买到,也可网购到。
只剩下对路面的调查。
案发那夜的凌晨时分(大致在0点到2点之间)在那条大公路凶器遗弃地点两头的最近的交通视频找到并截取出来了。
这个时段路面上车辆并未断绝,来来往往,以百辆次计,但是以出租居多。
洛静吩咐:“将出租单独摘出来,后续再查。”
小韩建议:“师姐,犯案的也有可能坐出租离开吧,毕竟他临时将砖丢在路边了,说不定是为了要招出租避免麻烦呢。”
洛静赞赏地看了他一眼,说:“的确,但依照一般的犯罪心理来说,杀人凶犯不太可能在凌晨之后去坐离现场不远的出租离开,因为会给司机留下相对深刻的印象,而且那条公路段并非出租车载客点,从那行经的出租基本以有客的居多,当然也会运气好拦截到了一辆空车,可也意味着他需要在太显眼的大路上步行或者站立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