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记忆力很好,并且看过媒体上刊登的“8?05”案件介绍,所以按照每起案件的代号,把时间、地点、细节、被害人的体貌特征等说得十分详细。
郑少勇说,他从手机上看到公安部重启侦查的消息后,心里感觉很不好。他曾多次劝老婆和他一起到成都投奔儿子,离开这里。这么多年,白金曾发动过几次大规模的排查行动,主要是采集指纹,但他都因为不是白金的常住人口而成功躲过了。他后来去漠北、青海等地打过工,有的案子是在打工期间回家休假时作的。
他确实有一双鞋,只有作案的时候才会穿,穿完后拿回家洗干净了收起来。
他出去作案,有时乘坐长途车,有时骑自行车。有时他坐到一半就下车,然后走路。他说,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警犬追踪。他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写的警犬非常厉害。他每次作案都会穿黑色或蓝色的衣服,这样身上有血也不是太明显。至于他拿的受害人的相册和切割的人体器官,都被扔到了回家途中的河里。他说当时也没有想什么,就是想这么做,但是这些东西不能带回家,所以就找个没人的地方“欣赏”后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