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对自由、平等的态度
西方近代民主制度是为了保障新兴的资产阶级获得自由、平等的权利,所以西方民主思想传入中国后,也或多或少与自由、平等的价值观念联系在一起,时人也曾用“自主”或“自由”之类的词来陈述民主自由思想。1877年10月2日《申报》发表一篇题为“论西国自由之理相爱之情”的文章,从民主的角度来介绍自由。该文说:“西国之所谓自由者,谓君与民近,其势不相悬殊,上与下通,其情不相隔阂,国中有大事,必集官绅而讨论,而庶民亦得参清议焉。君曰可而民尽曰否,不得行也。民尽曰可,而君独曰否,亦不得行也。盖所谓国事者,君与庶民共之者也。”而西文自由(Liberty)一词传入中国亦多被诠释为“自主之理”或“自主之权”。
黄遵宪是较早介绍西方自由、平等观念的代表人物。他在《日本国志》中介绍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时指出:“自由者,不为人所拘束之义也。其意谓人各有身,身各自由,为上者不能压抑之、束缚之也。”并且进一步说明西方国家的以法治国,旨在保障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余闻泰西人好论‘权限’二字,今读西人法律诸书,见其反复推阐,亦不外所谓‘权限’者。人无论尊卑,事无论大小,悉予之权,以使之无抑;复立之限,以使之无纵,胥全国上下同治于法律之中,举所谓正名定分,息争弭患,一以法行之。余观欧美大小诸国,无论君主,君民共主,一言以蔽之,曰以法治国而已矣。”同时又认为西人提倡自由、平等,即所谓的“人人有自主权利”,“人人得自伸其权,自谋其利”,“其流弊不可胜言”。强调“天下之不能无尊卑、无亲疏、无上下,天理之当然,人情之极则也。圣人者知其然,而序以别之,所以已乱也。今必欲强不可同、不能兼者,兼而同之,是启争召乱之道耳!幸而今日泰西各国,物力尚丰,民气尚朴,其人尚能自爱,又恃其法令之明,武备之修,犹足以维持不败。”但终归“不百年必大乱”,甚至会出现“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惨况。1882年,黄遵宪出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后,对西方国家的民主自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1884年,他写诗记述美国总统选举,肯定了美国人民争取独立、自由、平等的历史进步:“自树独立旗,不复受压制。红黄黑白种,一律平等视。人人得自由,万物咸遂利。民智益发扬,国富乃倍蓗。泱泱大国风,闻乐叹观止。”同时,又对竞选中两党攻讦,乱象丛生表示十分慨叹:“彼党讦此党,党魁乃下流”,“至公反成私,大利亦生弊”。不过,他还是认为美国总统选举的结果“究竟所举贤,无愧大宝位。倘能无党争,尚想太平世。”在他看来,西方国家的民主自由既有其进步性,也有其局限性。